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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坪山区,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,位于深圳市东北部,东靠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城,南连大鹏半岛,西邻盐田港,北面是龙岗区中心城。总面积168平方千米。坪山区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,自然地形主要为浅丘陵和盆地,深圳市五大河流之一的坪山河贯穿全境。区域内旅游资源丰富,客家文化遗产众多,马峦山瀑布是深圳市最大的天然瀑布群,本土文化麒麟舞、腰鼓舞分别被列入省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。坪山原属龙岗区管辖,2016年9月12日,国务院批准组建坪山区。2017年1月7日,坪山区举行揭牌仪式。截至2016年,坪山区下辖6个街道,常住总人口40.79万人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6.05亿元,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增加值0.65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336.18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169.22亿元。人均生产总值13.25万元,。按2016年平均汇率折算,人均生产总值约为1.99万美元。截至2016年,坪山区辖6个街道:坪山街道、马峦街道、碧岭街道、石井街道、坑梓街道、龙田街道。坪山区政府驻深汕路333号。坪山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东北部,东靠惠州大亚湾石化城,南连大鹏半岛,西邻盐田港,北面是龙岗中心城,总面积166平方千米。